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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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联字[1993]129号文批准,于1993年3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199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8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并于1999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500万元。经过2000年5月实施的送股利润分配方案和2003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1号文核准实施配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5,771.76万元。2004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2日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46,503.2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6,503.29万股。
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2201080000025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法定代表人:陈平,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公用设施投资、开发、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实业与科技投资。
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本财务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4(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6“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9、(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关联方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
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组合 1] 账龄组合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
定坏账准备
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及类似风险[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特征的应收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
备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15 15
3-4 年 20 20
4-5 年 25 25
5 年以上 30 3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8、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工程施工等。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开发成本。
(2)存货取得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领用和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发出均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9、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8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8 5 11.88
电子设备 5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18、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房地产销售收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房产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于提供建设移交方式(B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于项目建造期间,对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4)出租物业收入
按租赁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间与租赁金额,在相关租金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可以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1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1、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3、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无
24、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于资产负债表日,除附注四、16 载有关于商誉减值外,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18、―收入确认方法‖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
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五、税项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增值税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出租房产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缴房产税;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房产税
按固定资产原值一定比例的1.2%计缴。
按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1%-3.5%)预缴,待开发项目达到国家
土地增值税 规定的清算条件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按超率累进税
率30%-60%
注: 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013 年 5 月 23 日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本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预缴,核定应税所得率为 8%,每期应申报预缴税额按当期应税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计算。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质上
构成对
子公 年末实 子公司
业务 注册 经营 企业 法人 组织机
子公司全称 司类 注册地 际 净投资
性质 资本 范围 类型 代表 构代码
型 出资额 的其他
项目余
额
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
长春经济技 经济开 的进出口业
控股
术开发区进 发区自 进出口 务,经营进料 有限 124067
子公 1000 刘伟 990
出口有限公 由大路 贸易 加工和―三来一 公司 30-3
司
司 5188 号 补‖业务,开展
对销贸易和转
口贸易
工业基础设施
经济开
长春经开新 控股 开发、建设、
发区自 基础设 有限 756155
资本招商有 子公 1000 租赁、转让、 张洪雁 990
由大路 施 公司 60-0
限公司 司 投资及配套服
5188 号
务
长春经济技 经济开 电气安装、内
控股
术开发区工 发区昆 外线工程、电 有限 605905
子公 安装 1500 王洪伟 1492
程电气安装 山路 子电缆线路安 公司 20-8
司
有限公司 1451 号 装长春经济技
控股 经济开
术开发区建 有限 243888
子公 发区深 建筑 3000 建筑施工三级 周晓东 2993
筑工程有限 公司 23-5
司 圳街 3 号公司
长春经济技 经济开
控股
术开发区建 发区秦 管道建 管道工程专业 有限 243883
子公 500 王昱人 495
筑安装有限 皇岛路 1 筑安装 承包三级 公司 65-3
司
公司 号
经济开 生产加工销售长春经开东 全资
发区浦 生产销 塑料型材、铝 有限 661603
方新型建材 子公 100 张洪雁 100
东路 25 售 塑门窗、空心 公司 26-3
有限公司 司
号 砖
长春经开集 全资 经济开 工程 2000 道路、工程施 有限 661624
李凯 2000
团工程建设 子公 发区自 施工 工、市政公用 公司 55-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实质上
构成对
子公 年末实 子公司
业务 注册 经营 企业 法人 组织机
子公司全称 司类 注册地 际 净投资
性质 资本 范围 类型 代表 构代码
型 出资额 的其他
项目余
额
有限责任公 司 由大路 工程施工、工
司 100 号 程机械、租赁
经济开长春经开集 全资
发区自 物业管 物业管理及物 有限 586204
团物业服务 子公 500 吴海秀 500
由大路 理 业综合服务 公司 22-9
有限公司 司
5188 号(续)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
冲减子公司少数股
少数股东权
表决权 东分担的本年亏损
持股比 是否合并 少数股东 益中用于冲
子公司全称 比例 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注释
例(%) 报表 权益 减少数股东
(%) 子公司年初股东权
损益的金额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
的余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
99 99 是口有限公司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
99 99 是 8.32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
99.47 99.47 是 9.77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
99.77 99.77 是 6.52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
99 99 是 -4.24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
100 100 是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
100 100 是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
100 100 是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 子公司 业务 注册 经营 企业 组织机 年末实际 子公司净投资
注册地 法人代表
全称 类型 性质 资本 范围 类型 构代码 出资额 的其他项目余
额吉林省
长春市六合房
全资 自由大 房地 房地产 有限 6914
地产开 96,210.00 陈平 98,606.15
发有限 子公司 路 5188 产 开发 公司 65041
号公司长春经
开集团 经济开
房地产
东方房 全资 发区深 房地 有限 78592
5,000.00 开发二 陈平 4,992.80
地产开 子公司 圳街 3 产 公司 032-4
级
发有限 号公司
装饰装
潢材
吉林旺 经济开
料、建
通经贸 全资 发区昆 装饰 有限 张鸿雁 79524
1,789.75 筑材料 1,789.75
有限公 子公司 山路 15 装潢 公司 728-4
经销、
司 号
农副产
品收购长春经
济技术 经济开 物业管
开发区 全资 发区自 物业 理及物 有限 24510
50.00 曹丽君 59.09
开发大 子公司 由大路 管理 业综合 公司 217-9
厦物业 5188 号 服务管理处
(续)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冲
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
少数股东权益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是否合并 少数股东 担的本年亏损超过少
子公司全称 用于冲减少数股 注释
(%) 例(%) 报表 权益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
东损益的金额
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
份额后的余额吉林省六合房
100 100 是地产开发有限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冲
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
少数股东权益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是否合并 少数股东 担的本年亏损超过少
子公司全称 用于冲减少数股 注释
(%) 例(%) 报表 权益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
东损益的金额
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
份额后的余额公司长春经开集团
东方房地产开 100 100 是发有限公司吉林旺通经贸
100 100 是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开发大 100 100 是厦物业管理处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报告期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报告期内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13年 1 月 1 日】,年末指【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年或者本期指【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年或者上期指【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货币资金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10,382.30 14,006.48
银行存款: 347,388,665.87 320,590,526.81
其他货币资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 计 377,399,048.17 350,604,533.29
注:其他货币资金是短期借款保证金,将于 2014 年 4 月到期。截至 2013 年 12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抵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2,012,000.00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012,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年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287,150,115.23 97.45 24,565,920.05 8.56[组合 2]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287,150,115.23 97.45 24,565,920.05 8.56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7,515,781.56 2.55 7,515,781.56 100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94,665,896.79 -- 32,081,701.61 --(续)
年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 账龄组合 221,919,138.75 96.72 14,470,732.86 6.52[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221,919,138.75 96.72 14,470,732.8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7,515,781.56 3.28 7,515,781.56 100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29,434,920.31 -- 21,986,514.42 --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1,425,713.36 44.60 167,869,470.93 73.17
1至2年 118,662,007.05 40.27 48,475,821.67 21.13
2至3年 31,808,606.67 10.80 2,195,020.24 0.96
3 年以上 12,769,569.71 4.33 10,894,607.47 4.74
合 计 294,665,896.79 100 229,434,920.31 1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 龄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 (%)
1 年以内 131,425,713.36 44.60 6,571,285.67 167,869,470.93 73.17 8,393,473.54
1至2年 118,662,007.05 40.27 11,866,200.71 48,475,821.67 21.13 4,847,582.17
2至3年 31,808,606.67 10.79 4,771,291.00 2,195,020.24 0.96 329,253.04
3至4年 1,874,962.24 0.64 374,992.45 629,951.00 0.26 125,990.20
4至5年 629,951.00 0.22 157,487.75 1,004,571.27 0.44 251,142.82
5 年以上 2,748,874.91 0.93 824,662.47 1,744,303.64 0.76 523,291.09
合 计 287,150,115.23 97.45 24,565,920.05 221,919,138.75 96.72 14,470,732.86
②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1,399,999.22 100 1,399,999.22
长期挂账、催要无
长春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40,000.00 100 1,440,000.00
果,预计不能收回
其他(44 项目) 4,675,782.34 100 4,675,782.34
合 计 7,515,781.56 -- 7,515,781.56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单位名称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
16,403,710.65 2,027,528.97 12,418,102.78 1,207,343.44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合 计 16,403,710.65 2,027,528.97 12,418,102.78 1,207,343.44
详见附注八、5(1)关联方应收款项。
(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额的比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
非关联方 110,429,131.00 1 至 3 年 37.48业服务中心
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1,172,431.98 1 至 2 年 24.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非关联方 36,882,590.32 1 至 5 年 12.52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656,425.27 1 至 5 年 9.39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非关联方 9,755,697.95 1 至 3 年 3.31委员会
合 计 -- 255,896,276.52 -- 86.85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详见附注八、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7,982,613.59 98.94 51,240,990.09 55.21
1至2年 821,704.20 1.04 41,565,914.99 44.79
2至3年 18,400.00 0.023 年以上
合 计 78,822,717.79 -- 92,806,905.08 --
注: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主要是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结算的工程款。
(2)预付款项金额的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长春华鑫钣金制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00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款暂未结算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085,075.26 1 年以内 工程款暂未结算
长春宏振建材经销处 非关联方 15,00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款暂未结算
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937,055.43 1 年以内 工程款暂未结算
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382,247.15 1 年以内 工程款暂未结算
合 计 -- 71,404,377.84 -- --
(3)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应收利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定期存款利息 633,333.33 127,482.49 633,333.33 127,482.49
合 计 633,333.33 127,482.49 633,333.33 127,482.49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年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67,326,785.28 67.42 7,447,297.29 11.06[组合 2]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67,326,785.28 67.42 7,447,297.2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32,531,961.23 32.58 32,531,959.23 100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99,858,746.51 -- 39,979,256.52 --(续)
年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55,887,449.63 67.82 7,029,229.19 12.58[组合 2]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55,887,449.63 67.82 7,029,229.1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26,520,122.08 32.18 26,520,122.08 100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82,407,571.71 -- 33,549,351.27 --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5,805,272.78 35.86 34,942,242.41 42.40
1至2年 16,884,516.99 16.91 4,604,907.53 5.59
2至3年 4,320,464.45 4.33 23,260.00 0.03
3 年以上 42,848,492.29 42.90 42,837,161.77 51.98
合 计 99,858,746.51 100 82,407,571.71 1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5,805,272.78 35.86 1,790,263.63 34,942,242.41 42.40 1,747,112.12
1至2年 16,699,057.99 16.72 1,669,905.80 4,604,907.53 5.59 460,490.75
2至3年 2,998,081.95 3.00 449,712.29 23,260.00 0.03 3,489.00
3至4年 23,260.00 0.02 4,652.00 270,767.92 0.33 54,153.58
4至5年 151,403.99 0.15 37,851.00 997,956.25 1.21 249,489.0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5 年以上 11,649,708.57 11.67 3,494,912.57 15,048,315.52 18.26 4,514,494.67
合 计 67,326,785.28 67.42 7,447,297.29 55,887,449.63 67.82 7,029,229.19
② 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
2,925,880.09 100 2,925,880.09粮油食品分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艺公司 2,910,000.00 100 2,91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装鞋业公司 2,689,973.72 100 2,689,973.72
中华桦甸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640,000.00 100 2,640,000.00
长期挂账、催要无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贸易公司 2,162,801.66 100 2,162,801.66
果,预计不能收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
1,502,450.67 100 1,502,450.67机械设备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制品公司 1,443,479.79 100 1,443,479.79
开发区市政维护处 1,302,605.26 100 1,302,605.26
开发区物贸公司 1,261,654.70 100 1,261,654.7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公司 1,154,200.00 100 1,154,200.00 长期挂账、催要无
其他项目(102 项) 12,538,915.34 100 12,538,915.34 果,预计不能收回
合 计 32,531,961.23 32,531,961.23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系 额的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修建公司 非关联方 16,338,298.67 1 年以内 16.36
深圳市雅德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00,000.00 5 年以上 8.01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公司 非关联方 7,644,493.36 1至3年 7.66
长春得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10,512.88 1至3年 6.8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
非关联方 6,249,171.37 1至3年 6.26用事业服务中心
合 计 45,042,476.28 45.1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详见附注八、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7、存货
(1)存货分类
年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67,170.86 2,367,170.86
工程施工 47,383,885.21 47,383,885.21
开发产品 483,101,449.65 483,101,449.65
开发成本 1,793,597,439.19 1,793,597,439.19
合 计 2,326,449,944.91 2,326,449,944.91
(续)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50,125.50 450,125.50
工程施工 62,024,523.88 62,024,523.88开发产品
开发成本 2,021,805,981.57 2,021,805,981.57
合 计 2,084,280,630.95 2,084,280,630.95
(2) 开发成本明细情况
开工 预计竣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数 年末数
时间 工时间
六合一方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1.9 2017.12 264,666.09 万元 1,851,274,097.98 1,517,309,824.05
5 号地土地受托开发项目 2009.8 2013.4 20,263.91 万元 49,922,901.92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2.9 2014.9 54,959 万元 120,608,981.67 276,287,615.14
合 计 -- -- -- 2,021,805,981.57 1,793,597,439.19
(3) 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六合一方 A 区一期 2013 年 710,038,086.68 226,936,637.03 483,101,449.65
合 计 710,038,086.68 226,936,637.03 483,101,449.65
(4)资本化利息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存货年末余额中包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45,371,992.41 元。
(5)存货的其他说明
①5 号地土地受托开发项目
2013 年 4 月 16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了《关于 5 号土地一级土地开发结算付款协议》。
协议约定:基于公司与管委会于 2006 年 7 月 25 日、2010 年 10 月 11 日签订的《5 号地开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管委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预结算,对因拆迁没有完成而形成的未发生成本,采取评估预留给管委会的方式处理。
为完成最终结算, 双方约定,管委会以支付给公司的 5 号土地开发收益与公司应预留给管委会的未开发部分成本相互冲减,管委会按冲减后的余额向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土地开发收益。
依据管委会认可的吉汇通专审字(2013)第 022 号《审计报告》,该宗土地总出让价为 64,505 万元,扣除省市留成部分,按管委会与市财政结算资料记载管委会累计应向公司支付一级土地开发收益 597,195,637.50 元。截至目前,根据土地出让进度 , 管 委 会 累 计 已 向 公 司 支 付 土 地 开 发 收 益 371,217,002.14 元 , 由 此 尚 余225,978,635.36 元需向公司支付;该宗土地可建设用地面积 321,710 平方米,开发总 成 本 预 计 为 452,966,956.21 元 , 公 司 累 计 已 向 管 委 会 支 付 开 发 成 本400,233,460.15 元,由此尚余 52,733,496.06 元需向管委会支付。管委会应支付给公司的 5 号土地开发收益(225,978,635.36 元)与公司应预留给管委会的未开发部分成本(52,733,496.06 元)相互冲减后,管委会应支付公司 173,245,139.30 元。
本协议另就具体付款时限和计息时间等做出明确约定:因管委会一次性支付能力不足,对管委会应支付的土地出让收益,公司同意管委会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前分期支付完毕,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次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管委会应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未付部分的利息。管委会如未按规定的时限将应支付的土地出让收益支付给本公司,则应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双倍计付延迟时间的利息,且最迟不得超过 2013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否则,管委会除应承担延迟时间的双倍利息外,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收到管委会支付的土地开发收益与成本互减后差额款 173,245,139.30 元。至此,本公司在 5 号地土地受托开发项目上的结算关系已全部结清。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六合一方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待开发土地五宗,宗地总面积 433,062.00 平方米。宗地集中分布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石公路以南,合肥路以西,即位于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长石公路及环城高速公路,已全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六合一方项目规模,公司拟分四期进行开发,5-6 年的时间开发完毕。正在进行的“六合一方”(A 区、B 区、E 区)开发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264,666.09 万元,建筑面积 602,626.07 平方米,规划总用地 264,622 平方米。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A、B 区一期建筑单体主体工程全部完工,E 区建筑单体主体封顶,D 地块会馆(售楼中心)已经基本完工;A、B 区一期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可售商品房销售工作。
③兴隆山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公司建设。项目共规划有 A、B 两区,21 栋单体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 14.7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1.9 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 万平方米、幼儿园、物业、社区等配建用房建筑面积 0.5 万平方米,住宅套数 1756 户。
项目于 2012 年 9 月份开始打桩,2013 年 3 月下旬开始主体施工,完成主体冷封闭。截至目前,项目仍在建设中。
④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 071010757 号、长国用(2010)第 071010758号、长国用(2010)第 071010761 号、长国用(2010)第 071010762 号,土地面积共计140,352 平方米,为集团本部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的借款 2 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19 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以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 071010759 号和长国用(2010)第 071010760号,土地面积共计 62,422 平方米分别为本集团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和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兴信用社的借款 2,500 万元和 4,5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26日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
8、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性质(或内容) 年末数 年初数
抵账转入房产 详见注 1 1,822,290.00 1,822,290.00
预缴税金 详见注 2 28,546,341.56 26,748,548.9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 计 30,368,631.56 28,570,838.90
注 1、子公司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与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4%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 1,960,000 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方庄南路 2 号亚胜铂第公馆 B2611 号房屋面积 63.94 平方米,价值 1,822,290 元的房产转让给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剩余 137,710 元以现金支付。截至本报告日,房屋已交付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此项房产本公司准备近期内转让。
注 2、预缴税费主要是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缴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9、长期应收款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玉米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 1,184,133,615.85 1,272,883,075.39
BT 业务 185,898,412.06 174,681,964.38
其中:BT 业务-回购期项目 8,248,392.67 11,855,802.99
BT 业务-建设期项目 177,650,019.39 162,826,161.39
合 计 1,370,032,027.91 1,447,565,039.77
(1)长期应收款按账龄分类
账 龄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14,823,858.00 513,388,395.98
1至2年 513,388,395.98 74,151,119.80
2至3年 74,151,119.80
3 年以上 767,668,654.13 860,025,523.99
合 计 1,370,032,027.91 1,447,565,039.77
(2)长期应收款的说明: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注 1) 1,184,133,615.85 1,272,883,075.39
五号变电站项目(注 2) 8,248,392.67 11,855,802.99
道路路灯项目(注 3) 45,837,538.00 54,837,538.00
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注 4) 86,120,906.39 65,695,865.39
世纪大街的大中修项目(注 5) 45,691,575.00 42,292,758.00
合 计 1,370,032,027.91 1,447,565,039.7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注 1: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
200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就目标地块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土地进行一级土地开发。
2008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进行土地置换,将原定位于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的土地置换为长春市玉米工业园(兴隆山镇)、总面积 2,232,10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办公用地、商业用地的 17 块宗地(以下简称目标土地)委托给本公司进行一级开发,开发期限为 8 年。
2012 年 4 月 5 日根据《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投资(部分)终止决 算协议》、《关于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项目之<补充协议>(2)》,对目标土地中用于棚户区改造规划中医院、消防、学校、公园、回迁楼等设施建设的85 万平方米土地,对本公司投资数额核算和预期投资收益补偿数额确定的决算规则,进行终止性结算,2012 年度返还本公司投资款 425,008,500.00 元、预期投资收益补偿 款 99,876,997.50 元。
本公司在此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将为此项目预先支付给开发区管委会的预期土地收益、垫付的收储成本、垫付的前期开发费等纳入长期应收款核算。截至 2012 年末,本公司已预支或垫支项目资金 1,272,883,075.39 元。
2012 年 3 月土地收储中心收回目标土地中的长春宇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兴隆山原陶瓷厂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136,274 平方米土地,收储价格为100,124,421 元。2012 年 9 月此地块挂牌出售,招拍挂价格为 112,670,346 元,宗地面积:68,451 平方米。
就上述出让地块,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管委会签订《关于兴隆山镇一级土地开发陶瓷厂地块结算付款协议》,约定按管委会与市财政对该地块出让财政清算结果,应返还本公司一级土地开发收益 11,067.80 万元。年内本公司已全额收到此款项。
依据管委会认可的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吉汇通专审字【2013】第44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按出让面积应分摊预先支付给管委会的预期土地收益34,226,184.51 元,分摊土地收储成本 50,292,318.72 元,其他费用 4,230,956.31 元,即确认总成本为 88,749,459.54 元,由此本公司形成结余利润 21,928,540.46 元。
根据上述资料并结合本公司情况,本公司年内转销了长期应收款——兴隆山一级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土地受托开发项目 88,749,459.54 元,增加本年投资收益 21,928,540.46 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相关结余包括:支付给管委会的预期土地收益 656,843,615.49 元,前期收储成本 174,545,456.67 元,前期开发费 352,744,543.69 元,合计余额 1,184,133,615.85 元。
注 2:五号变电站项目
BT 业务-回购期项目,根据约定,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每年向本公司等额支付资金 471 万元,2015 年本公司将向其移交该项目。
注 3:道路路灯项目
BT 业务-建设期项目,根据与长春德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部分项目变更及终止后,合同总额为 7,602.60 万元,实际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委托造价事务所审定为准。项目由本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承建。
注 4: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
BT 业务-建设期项目,根据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约定,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部分项目变更后,合同总额为 10,660.00 万元,实际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委托造价事务所审定为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注 5: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项目
BT 业务-建设期项目,根据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签署的合同约定,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自 2011 年开始,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预算总投资 4,555.00 万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BT 业务-建设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收款未发现减值迹象。
10、长期股权投资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 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数 增减变动 年末数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
成本法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任公司
合 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续)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
在被投资单位享有 减值 本年计提 本年现金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准备 减值准备 红利
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长春光机科技发
2.88 2.88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2.88 2.88
注: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 6,485.00 万元,本公司投资占注册资本的 3.1%,2009 年 6 月其母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增加投资 455 万元,本公司投资比例变更为 2.88%。
(3)本报告期无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4)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
11、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情况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116,167,421.26 3,219,520.20 112,947,901.06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 计 116,167,421.26 3,219,520.20 112,947,901.06
(2)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原值合计 136,430,025.04 136,430,025.04
房屋、建筑物 127,635,122.47 127,635,122.47
土地使用权 8,794,902.57 8,794,902.57
二、累计折旧和摊销合计 20,262,603.78 3,219,520.20 23,482,123.98
房屋、建筑物 19,143,817.39 3,033,055.80 22,176,873.19
土地使用权 1,118,786.39 186,464.40 1,305,250.79三、减值准备合计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四、账面价值合计 116,167,421.26 112,947,901.06
房屋、建筑物 108,491,305.08 105,458,249.28
土地使用权 7,676,116.18 7,489,651.78
注:本年折旧和摊销额 3,219,520.20 元。
(3)投资性房地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12。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有关情况
未办妥产权证
项 目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的时间 账面原值
书的原因
大陆汽车电子厂房 暂无 81,774,902.57 已经完成区、市规划局的
两级验收,取得《竣工规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楼 暂无 9,838,985.14 划合格通知书》,正在办
合 计 -- 91,613,887.71 理《结算备案书》
注:大陆汽车电子厂房为本集团租赁给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 31,333 平方米;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楼面积 4,800 平方米。上述房产坐落于同一宗地,产权证尚未取得。
(5)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无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 100,107,229.05 3,986,546.00 2,832,855.80 101,260,919.2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7,345,879.38 67,345,879.38
机器设备 11,384,292.46 553,225.00 11,937,517.46
运输工具 18,357,264.41 3,124,676.00 2,011,145.80 19,470,794.61
电子设备及用具 3,019,792.80 308,645.00 821,710.00 2,506,727.80
二、累计折旧 本年新增 本年计提
累计折旧合计 42,987,191.79 4,008,632.76 2,136,486.37 44,859,338.1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2,691,220.88 1,599,975.16 24,291,196.04
机器设备 6,665,954.80 497,639.27 7,163,594.07
运输工具 11,721,779.41 1,206,381.29 1,531,670.62 11,396,490.08
电子设备及用具 1,908,236.70 704,637.04 604,815.75 2,008,057.99三、账面净值合计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用具
四、减值准备合计 1,388,076.00 1,823.52 1,389,899.52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1,351,785.19 1,351,785.19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用具 36,290.81 1,823.52 38,114.33
五、账面价值合计 55,731,961.26 55,011,681.5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4,654,658.50 43,054,683.34
机器设备 3,366,552.47 3,422,138.20
运输工具 6,599,194.19 8,074,304.53
电子设备及用具 1,111,556.10 460,555.48
注:本年折旧额为 4,008,632.76 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
集团本部及全资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以自有开发大厦部分房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集团本部在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借款额度人民币 4,5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详见附注七、20。
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办公楼、车库、土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地使用权为其在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环路分社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详见附注七、20。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的时间 账面原值
浦东路办公楼为联建开发形工程建设分公司浦东路
成,天一房屋为抵账资产转入, 暂无 3,802,096.91办公楼、车库、天一房屋
暂无法办理
合 计 -- -- 3,802,096.91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大陆汽车电子一厂
40,827,212.96 40,827,212.96二期工程
合 计 40,827,212.96 40,827,212.96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本年转入固定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资产数大陆汽车电子
4,889.04 万元 40,827,212.96 40,827,212.96一厂二期工程
合 计 -- 40,827,212.96 40,827,212.96
(续)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年利息 本年利息资本 工程投入占预算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化率(%) 的比例(%)大陆汽车电子
84% 99% 自筹一厂二期工程
合 计 -- -- -- 84% 99%
注:本公司大陆汽车电子厂房一期工程于 2005 年建成后,一直租赁给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使用。本公司 2013 年 3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经开集团大陆汽车电子一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议案,将扩建位于武汉路1981 号的标准工业厂。厂房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洋浦大街,南至公平路,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西至世纪大街,北至安乐路。扩建后的厂房仍租赁给大陆汽车。扩建厂房建筑面积8,134.75 平方米。本项目计划施工期:2013 年 4 月初至 2014 年 3 月末,建设周期约为 12 个月,项目总投资:4,889.04 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
(3)本报告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
(4)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 目 工程进度 备注
大陆汽车电子一厂二期工程 建设期,处理尾项阶段 预计 2014 年完工
14、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 9,845,128.51 23,346.00 5,619,202.03 4,249,272.48
土地使用权 9,644,393.28 5,619,202.03 4,025,191.25
软件及其他 200,735.23 23,346.00 224,081.23
二、累计摊销合计 2,030,166.74 243,020.86 824,017.37 1,449,170.23
土地使用权 1,981,944.61 206,915.36 824,017.37 1,364,842.60
软件及其他 48,222.13 36,105.50 84,327.63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
四、账面价值合计 7,814,961.77 2,800,102.25
土地使用权 7,662,448.67 2,660,348.65
软件及其他 152,513.10 139,753.60
注:本年摊销金额为 243,020.86 元。
本期土地使用权减少 5,619,202.03 元,事因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本公司签订《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收储了公司持有土地。地块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占地面积 46,200 平方米,属于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长经开国用(2004)第 0000239 号。合同约定的土地补偿总价款为17,740,800 元。
截至交易执行前 2013 年 11 月,该地块账面原值为 5,619,202.03 元,该地块已摊销 824,017.37 元,账面净值为 4,795,184.66 元,故此本公司形成了交易溢价为12,945,615.34 元。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全额收到收储土地款 17,740,800 元。
15、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年末减值准备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商誉的事项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
1,163,197.76 1,163,197.76 1,163,197.76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 计 1,163,197.76 1,163,197.76 1,163,197.76
注:2007年5月10日本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受让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实际支付19,928,000.00 元高于购买日调整后净资产公允价18,764,802.24 元的差额1,163,197.76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认为商誉。经减值测试,2012年度确认减值准备1,163,197.76元。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
16、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年末数
的原因
西门子园区道路工程 1,648,297.85 420,842.04 1,227,455.81
合 计 1,648,297.85 420,842.04 1,227,455.81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及可抵扣亏损 异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7,741,033.54 30,964,134.22 8,032,069.75 32,128,279.10
可抵扣亏损 347,474.88 1,389,899.52 2,840,180.98 11,360,723.90
合 计 8,088,508.42 32,354,033.74 10,872,250.73 43,489,003.00
②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评估增值 7,635,990.05 30,543,960.20 8,196,175.27 32,784,701.07
合 计 7,635,990.05 30,543,960.20 8,196,175.27 32,784,701.07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减值准备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8,426,746.75 4,799,166.85
可抵扣亏损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18,296,854.85 14,016,856.04
应付职工薪酬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2,985,713.37 326,957.59
合 计 29,709,314.97 19,142,980.48
注:因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中不包含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暂时性差异;公司所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这部分的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2013 年 7,495,315.45
2014 年 7,523,447.65 7,523,447.65
2015 年 8,382,842.15 2,744,677.99
2016 年 5,634,269.85 2,780,896.76
2017 年 35,523,086.30 35,523,086.30
2018 年 16,123,773.45
合 计 73,187,419.40 56,067,424.15
注:2015 年、2016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较年初数增加的原因是原个别子公司的亏损预计在未来可以得到弥补,但随着本年度的经营发生变化,其未来能否得到弥补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度不再确认这部分递延所得资产。
18、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计提 年末数
转回数 转销数
一、坏账准备 55,535,865.69 16,525,092.44 72,060,958.13二、存货跌价准备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88,076.00 1,823.52 1,389,899.52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计提 年末数
转回数 转销数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1,163,197.76 1,163,197.76十四、其他
合 计 58,087,139.45 16,526,915.96 74,614,055.41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详见本附注七、4 存货;;附注七、13 固定资产;附注七、15 无形资产。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395,000,000.00 320,000,000.00
保证借款 135,000,000.00 15,000,000.00
信用借款 40,000,000.00
合 计 570,000,000.00 335,000,000.00
(2)短期借款的说明
①集团本部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借款 2 亿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19 日,银行已于 2013 年 6 月 25日放款,借款由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用于抵押的财产情况见七、7 存货相关说明。
②集团本部向交行吉林省分行亚泰支行借款 8,0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9 月 27 日至 2014 年 9 月 27 日,由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应收账款(与往来企业发生的全部应收账款)为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自然人陈平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③集团本部向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累计借款 6,0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4 月 27 日至 2014 年 4 月 27 日。由关联方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 2012)第071012618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0035 平方米,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 2012 年 9月 26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期间,中信银行与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等值人民币 1.2 亿元整;集团本部另以累计 3,000 万元存入保证金账户为此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④集团本部向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贷款 5,5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9 月 3 日至 2014 年 9 月 2 日,此贷款由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集团本部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反担保,另以集团本部与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应收债务人)之间产生的现有的以及未来的(时间截止至 2018 年 9 月)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反担保。土地证号为长经开国用(2004)第 0000237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2310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长经开国用(2004)第 0000239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46,200 平方米,2013 年 12 月此地块被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解除抵押,详见附注七、14。
⑤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兴信用社借款 4,5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6 月 26 日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7。
⑥集团本部向长春环城农村信用合作社银兴信用社借款 4,500 万元。
集团本部向长春环城农村信用合作社银兴信用社申请了 4,5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 2013 年 1 月 24 日到 2016 年 1 月 23 日,银行于 2013 年 2 月 5 日放款,贷款期限为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3 日。本集团以自有开发大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部分担保,房产证号为长房权字第 4090002634 号,面积为 10,895.69 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长经开国用(2005)第 0000174 号,面积为 5,305.76 平方米;同时以全资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部分担保,房产证号为长房权字第 4030001139 号,面积为 8,242.67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长国用(2007)第 071004451 号,面积为 4,014 平方米。
⑦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分别向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兴信用社借款 2,500 万元及 2,000 万元。
借款 2,500 万元,借款期限 2013 年 6 月 24 日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此借款由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7。
该公司另向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兴信用社借款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3 日,以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证号长房权字 4090003159 号,建筑面积 5,431.98 平方米;长房权字 4090003171 号、建筑面积 1,069.33 平方米、土地证号长经开国用(2002)第 0000147 号,土地面积 11,408.80 平方米。
⑧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贷款 4,0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13 年 3 月 1 日到 2014 年 2 月 18 日。截至 2014 年 2 月 18 日该公司已经偿还此笔贷款。
(3)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1、应付票据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60,000,000.00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60,000,000.00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293,308,299.43 135,676,357.53
1至2年 98,242,694.81 49,116,857.70
2至3年 98,319.67 8,968,101.70
3 年以上 44,265,233.57 42,194,648.77
合 计 435,914,547.48 235,955,965.70
(2)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各项工程款、材料款等。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账龄分析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249,288,440.45 181,628,870.80
1至2年 89,351,240.00 127,975,000.00
2至3年 34,545,529.003 年以上
合 计 373,185,209.45 309,603,870.80
(2)预收款中,预收房款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竣工时间 预售比例
六合一方 A 区 213,639,398.00 218,705,675.70 2013 年 56.06%
六合一方 B 区 17,870,647.00 2014 年 3.75%
合 计 213,639,398.00 236,576,322.70 -- --
(3)报告期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4)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结转的原因
购房款 87,224,186.00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收的房款
BT 工程款 34,200,000.00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BT 项目工程款
合 计 121,424,186.00
24、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043,667.35 46,760,303.40 40,434,140.50 10,369,830.25
二、职工福利费 72,758.12 1,656,462.60 1,707,467.33 21,753.39
三、社会保险费 214,339.95 7,153,847.45 7,113,821.09 254,366.31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3,108.83 1,643,520.43 1,663,155.76 3,473.5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83,413.29 4,788,529.52 4,738,631.52 233,311.29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7,817.83 541,986.68 532,222.99 17,581.52
5.工伤保险费 96,672.15 96,672.15
6.生育保险费 83,138.67 83,138.67
四、住房公积金 46,331.50 3,316,843.00 3,236,682.00 126,492.5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62,066.08 736,137.07 734,257.26 1,163,945.89六、非货币性福利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七、辞退福利 198,996.00 198,996.00八、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九、其他
合 计 5,738,159.00 59,623,593.52 53,226,368.18 12,135,384.34
25、应交税费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增值税
营业税 7,857,018.98 17,589,216.62
房产税 189,864.27 159,563.46
企业所得税 15,760,341.17 18,872,017.57
个人所得税 389,877.70 655,072.70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28,980.39 1,430,664.33
土地使用税 38,422.00 12,754.00
合 计 24,864,504.51 38,719,288.68
26、应付利息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781,452.44 2,522,065.22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977,666.66
合 计 2,759,119.10 2,522,065.22
27、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9,229,745.73 45,897,847.15
1至2年 9,036,523.49 32,335,140.81
2至3年 916,931.61 18,766,764.94
3 年以上 28,874,932.67 29,727,569.42
合 计 48,058,133.50 126,727,322.32
(2)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详见附注八、5(2)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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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说明
本集团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尚未偿还的往来款。
(4)对于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的说明
项目 年末数 性质或内容
未付退房款 7,572,065.00 六合一方房地产项目未付退房款
乐东一期、二期等项目结算手续费 5,470,672.72 房地产分公司前期项目未办理结算手续挂账
合 计 13,042,737.72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9) 620,000,000.00 80,000,000.00
合 计 620,000,000.00 8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①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40,000,000.00 40,000,000.00
抵押借款 40,000,000.00保证借款信用借款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580,000,000.00
合 计 620,000,000.00 80,000,000.00
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无逾期借款获得展期的金额。
②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年末数 年初数
借款起始 利率
贷款单位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外币 外币
日 (%) 本币金额 本币金额
金额 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吉 上浮 人民币
2012.3.21 2014.3.20 300,000,000.00
林省分行 12.4%
国家开发银行吉 上浮 人民币
2012.5.31 2014.5.30 280,000,000.00
林省分行 12.4%
国家开发银行吉 2005.8.29 2014.5.20 6.8 人民币 20,000,000.00 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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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 年初数
借款起始 利率
贷款单位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外币 外币
日 (%) 本币金额 本币金额
金额 金额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吉
2005.8.29 2014.11.20 6.8 人民币 20,000,000.00 20,000,000.00林省分行
合 计 -- -- -- -- -- 620,000,000.00 40,000,000.00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质押借款 66,000,000.00 106,000,000.00
抵押借款 40,000,000.00保证借款信用借款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780,000,000.00 78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28) 620,000,000.00 80,000,000.00
合 计 226,000,000.00 846,000,000.00
注:长期借款的分类说明
A、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期借款中 6,600 万元
由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5,086.25 万股国有股质押担保,2010 年 6 月 29 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其中4,000 万元期末根据还款时间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详见附注七、28。
B、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贷款 78,000 万元。
第一项贷款 30,000 万元
集团本部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30,000.00 万元,贷款期限 2 年(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贷款采用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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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由控股公司及公司第二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
b 原由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 071010765 号及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 071010766 号两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2013 年 10 月 14 日,原抵押物解除抵押,置换为关联方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土地证号为:长国用 2013 第 071004554 号、长国用 2013第 071004555 号、长国用 2013 第 071004556 号。2013 年 10 月 15 日,上述地块的他项权利登记已办理完毕;
c 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全部收益为本项目提供质押担保。
2014 年 3 月 20 日,集团本部已经偿还此笔贷款。
第二项贷款 28,000 万元
集团本部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28,000.00 万元,贷款期限 2 年(2012 年 5 月 31 日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贷款采用的担保方式为:
a 控股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二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
b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编号为长国用(2012)第071012619 号、长国用(2012)第 071012652 号及长国用(2012)第 071012702、长国用(2012)第 071012621 号等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c 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全部收益为本项目提供质押担保。
期末根据还款时间,上述第一项贷款、第二项贷款所述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见附注 七、29。
第三项贷款 20,000 万元
集团本部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101,000.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年(201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贷款采用的担保方式为:
a 控股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二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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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及其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腾空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c 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全部收益为本项目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 2013 年公司已经取得此笔贷款中的 20,000.00 万元贷款。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年末数 年初数
借款 借款 利率
贷款单位 币种 外币 外币
起始日 终止日 (%) 本币金额 本币金额
金额 金额
上浮国家开发银行
2012.3.21 2014.3.20 12.4 人民币 300,000,000.00吉林省分行
%
上浮国家开发银行
2012.5.31 2014.5.30 12.4 人民币 280,000,000.00吉林省分行
%
国家开发银行 上浮
2012.10.30 2024.10.29 人民币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吉林省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
2005.8.29 2015.8.28 基准 人民币 26,000,000.00 66,000,000.00吉林省分行
合 计 -- -- -- -- 226,000,000.00 846,000,000.00
30、股本
年初数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数
项目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新股 股 转股 他 计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65,032,880.00 100 465,032,880.00 100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65,032,880.00 100 465,032,880.00 100
股份总数 465,032,880.00 100 465,032,880.00 100
31、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资本溢价 956,408,288.23 956,408,288.23
其他资本公积 22,116,881.45 22,116,8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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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合 计 978,525,169.68 978,525,169.68
32、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93,870,528.34 2,984,707.41 196,855,235.75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合 计 193,870,528.34 2,984,707.41 196,855,235.75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未分配利润 768,914,926.82 762,746,314.88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768,914,926.82 762,746,314.8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28,646.88 9,993,743.12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4,707.41 3,825,131.18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4,650,328.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769,408,537.49 768,914,926.82
(2)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 201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465,032,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50,328.8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6%。
(3)子公司报告期内提取盈余公积的情况
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于 2013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367,554.73 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
3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务收入 663,523,668.93 301,971,223.26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 663,523,668.93 301,971,223.26
主营业务成本 524,377,558.48 245,539,212.58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合计 524,377,558.48 245,539,212.58
(2)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施工收入 149,231,112.04 138,188,571.40 225,784,920.74 200,394,216.03
安装收入 39,387,846.20 21,827,520.88 54,579,999.05 38,662,132.97
受托一级土地开发 225,978,635.36 160,603,913.00
物业服务 20,689,002.52 10,186,557.17 13,942,829.11 6,700,568.79
租赁收入 13,754,679.49 4,542,936.07 12,280,273.77 3,486,529.85
商品房销售 259,905,821.40 226,936,637.00
小 计 708,947,097.01 562,286,135.52 306,588,022.67 249,243,447.64
减:内部抵销数 45,423,428.08 37,908,577.04 4,616,799.41 3,864,235.06
合 计 663,523,668.93 524,377,558.48 301,971,223.26 245,379,212.58
(3)主营业务(分地区)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吉林 708,947,097.01 562,286,135.52 306,588,022.67 249,243,447.64
小 计 708,947,097.01 562,286,135.52 306,588,022.67 249,243,447.64
减:内部抵销数 45,423,428.08 37,908,577.04 4,616,799.41 3,864,235.06
合 计 663,523,668.93 524,377,558.48 301,971,223.26 245,379,212.58
(4)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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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6,141,086.79 35.5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
53,422,322.00 8.05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3,211,171.00 6.51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26,704,525.00 4.02
大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663,908.00 1.61
合 计 370,143,012.79 55.78
35、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营业税 32,567,143.45 10,352,791.3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79,700.06 725,115.38
教育费附加 977,014.21 310,763.71
地方教育费附加 669,203.33 207,175.85
房产税 1,568,437.74 1,500,001.27
合 计 38,061,498.79 13,095,847.52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36、销售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合同备案费 370,000.00
采暖费 4,091,846.32
行政费用 170,112.00 218,763.40
营销推广费 2,173,047.00 6,292,335.00
销售代理费用及佣金 1,521,676.00 200,000.00
其他 105,587.59 13,085.00
合 计 8,432,268.91 6,724,183.40
注:采暖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和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长政公联字【2011】8 号文件《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合一方项目已售商品房未入住业主的 80%及未售商品房全额采暖费应由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备案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六合一方项目 A区 B 区进入商品房销售阶段,合同备案增加。
37、管理费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折旧及摊销 3,941,141.19 4,308,056.13
职工薪酬 28,080,891.17 25,681,254.81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8,797,593.75 8,404,895.50
税费 4,383,338.01 4,796,780.20
办公费 2,479,930.87 2,274,397.84
中介机构费 7,247,181.07 4,916,065.67
业务招待费 1,124,668.00 1,536,129.05
车辆费用及保险 622,549.49 389,154.89
差旅费 349,699.05 571,023.61
燃料费 939,872.00 764,576.80
采暧费 509,282.95 877,323.42
修理费 743,848.70 616,594.00
水电费 261,186.04 275,516.89
低值易耗品 189,831.50 168,038.68
其他 1,717,976.07 1,923,699.07
合 计 61,388,989.86 57,503,506.56
38、财务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102,893,225.32 78,517,592.86
减:利息收入 22,964,589.03 20,368,830.21减:利息资本化金额汇兑损益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其他 1,693,855.27 1,325,496.01
合 计 81,622,491.56 59,474,258.66
39、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坏账损失 16,524,094.44 5,695,676.22存货跌价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823.52 36,290.81工程物资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油气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1,163,197.76其他
合 计 16,525,917.96 6,895,164.79
40、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25,005,877.96 113,761,696.92
合 计 25,005,877.96 113,761,696.92
注:本期投资收益主要是兴隆山一级土地委托开发项目中陶瓷厂地块结算,取得的预期投资收益补偿,详见附注七、7。
41、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3,566,118.93 147,473.52 13,566,118.9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20,503.59 147,473.52 620,503.59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945,615.34 12,945,615.34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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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损益的金额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明细表)注 1 51,000,000.00 51,000,000.00
资金占用补偿 注2 2,556,666.67 2,556,666.67
其他 注3 988,250.00 3,275.92 988,250.00
合 计 68,111,035.60 150,749.44 68,111,035.60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 5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51,000,000.00
注:1、公司自 2008 年开始承接兴隆山老镇区土地受托一级开发业务。2010 年兴隆山老镇区被长春市政府确定为棚户区重点改造项目,但仍由本公司继续进行一级土地开发。公司为此项目承担了较重的贷款利息,对此开发区政府已批示对公司进行补贴。依据 2013 年 12 月 18 日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长经技管【2013】544 号《关于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财政补贴的批复》,本公司年内收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 2013 年度资金成本专项财政补贴51,000,000 元。
2、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欠付本集团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一直未及时结清,挂账时间较长。为此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补偿,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共收到补偿款 2,556,666.67元。
3、其他项目较上年增加 984,974.08 元,主要是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收到 2013 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费 980,000.00 元。
42、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4,147.02 171,004.93 24,147.02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损益的金额对外捐赠支出
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52,684.69 142,698.34 52,684.69
合 计 76,831.71 313,703.27 76,831.71
43、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5,795,581.24 18,003,991.40
递延所得税调整 2,223,557.09 -1,629,774.82
合 计 18,019,138.33 16,374,216.58
4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下述因素后确定:(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以及(3)上述调整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1)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及(2)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年年初转换;当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1)各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金额列示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0175 0.0175 0.0215 0.0215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0935 -0.0935 0.0218 0.0218净利润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①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8,128,646.88 9,963,576.26
其中:归属于持续经营的净利润 8,128,646.88 9,963,576.26
归属于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460,176.12 10,150,340.35
其中:归属于持续经营的净利润 -43,460,176.12 10,150,340.35
归属于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465,032,880 465,032,880加:本年发行的普通股加权数减:本年回购的普通股加权数
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 465,032,880 465,032,880
4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与有关单位往来款项 4,412,950.18 221,823,685.26
利息收入 13,593,369.90 2,046,467.09
代收水费、电费、电话费等 7,430,770.76 5,224,120.83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 1,613,059.28 620,156.71
押金和赔偿 900,017.11
其他 323,319.93 408,746.92
合 计 27,373,470.05 231,023,193.92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与有关单位往来款项 39,001,261.39 345,493,198.77
水电 7,248,252.19 6,108,576.39
营销推广费及营销代理费 3,831,709.00 5,878,948.00
其他 5,156,612.62 4,782,311.4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审计咨询费 5,325,597.74 3,327,361.63
办公费 2,396,443.22 2,491,021.22
业务招待费 1,089,437.00 1,013,696.45
职工借出的备用金 2,540,403.66 911,390.67
差旅费 343,949.34 353,131.75
修理费 772,661.00 250,592.00
合 计 67,706,327.16 370,610,228.31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到拆迁款资金占用利息 3,458,147.25 9,420,333.63
BT 收益等 1,285,794.82
合 计 3,458,147.25 10,706,128.45
(4)本公司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资金占用补偿 2,556,666.67
兴隆山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 51,000,000.00
合 计 53,556,666.67
注:详见附注七、41。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支付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393,898,066.55
支付担保费及保证金 9,025,000.00
贷款咨询费 2,320,333.57
合 计 11,345,333.57 393,898,066.55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135,886.89 9,963,576.2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加:资产减值准备 16,422,572.34 6,895,164.7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041,688.56 7,529,283.11
无形资产摊销 429,485.26 236,920.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0,842.04 420,842.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3,566,118.93 131,393.54
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147.02 -107,862.1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1,210,963.57 73,892,975.0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005,877.96 -113,761,69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83,742.31 -1,638,14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60,185.2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2,169,313.96 -458,883,510.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5,096,483.02 507,415,324.0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6,271,193.94 -609,056,728.2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657,457.16 -576,962,460.58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377,399,048.17 350,604,533.2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350,604,533.29 253,363,385.7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794,514.88 97,241,147.58
(2)报告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本公司报告期无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①现金 377,399,048.17 350,604,533.29
其中:库存现金 10,382.30 14,006.4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47,388,665.87 320,590,526.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②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③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399,048.17 350,604,533.29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长春经济技术开 长春经济技术
发区创业投资控 控股股东 国有独资 开发区自由大 尚智勇 国有独资公司
股有限公司 路 5188 号(续)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本公司最终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的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控制方
长春经济技术开 长春市国有资
发 区 创 业 投 资 控 10,000.00 21.88 21.88 产监督管理委 72318206-1
股有限公司 员会
2、本公司的子公司
详见附注六、1 子公司情况。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55636239-X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72711220-6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66161839-3
长春正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67560627-0
长春志诚建材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67560617-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长春恒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74840849-5
长春云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58622884-5
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67560651-0
长春经济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05050321-2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全资子公司 57112780-6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66010602-X
4、关联方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相互间的交易及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已作抵销。除下表列示为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原则及决策程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内容 序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214,543.00 42.13限公司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方 价原则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易内容 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长 春 经 开 国 资 控 提供物
市场价格 2,838,150.50 14.52 901,985.00 6.54股集团有限公司 业服务长 春 国 际 会 展 中 提供工
市场价格 1,395,000.00 1.33 52,533.00 1.38
心有限公司 程劳务长春经济技术开
提供工
发区供热集团有 市场价格 30,041.00 0.08
程劳务限公司长 春 经 开 开 发 建 提供工
市场价格 1,850,998.29 1.76设集团有限公司 程劳务长 春 正 涛 电 子 设 提供工
市场价格 148,000.00 0.14 400,074.40 0.18
备有限公司 程劳务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交易定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方 价原则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易内容 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长春经开供热集 提 供 工
市场价格 2,184,958.00 4.03
团有限公司 程劳务
注: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3 日与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价款为 53,800,358.00 元,2013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就此发布了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6),该项目正在施工中,尚未进行结算。
(2)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长春经济技术开
长春经开(集团)
发区创业投资控 18,600.00 2005 年 8 月 29 日. 2015 年 8 月 28 日 否
股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
及下属子公司长 30,000.00 2012 年 3 月 21 日 2014 年 3 月 20 日 否
春经开开发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
及下属子公司长 20,000.00 2012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否
股份有限公司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
及下属子公司长 101,000.00 2012 年 10 月 30 日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否
股份有限公司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长春经开国资控
37,750.00 2013 年 8 月 14 日 2015 年 8 月 13 日 否
股份有限公司 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① 2005 年度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3,912.50 万股国有股(质押合同是 7,137.00 万股)为本公司的18,600.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已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办理质押手续,2011 年 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月 7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东质押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3,912.50 万股变更为 5,086.25 万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担保事项尚未解除。
②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注七、29 及附注十、2。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项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0,355,195.00 1,621,957.80 10,355,195.00 1,104,198.05
长春正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062,907.78 206,290.78 2,062,907.78 103,145.39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9,568.58 35,478.4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30,041.00 1,502.05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395,000.00 69,750.00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50,998.29 92,549.91
合 计 16,403,710.65 2,027,528.97 12,418,102.78 1,207,343.44
(2)关联方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其他应付款: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35,915.06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21,088.00 52,533.00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14,543.00
合 计 235,631.00 7,088,448.06
九、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2014 年 1 月 22 日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长经开民初字第 156 号,就原告林忠海诉工程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定查封担保人齐永峰为原告林忠海提供担保的车牌号为吉 ASK397 号奥迪牌小型越野客车的车籍,冻结被告工程建设公司银行账户 14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它等额财产。2014 年 4 月 14日工程建设公司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4)长经开民初字第 156 号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民事调解书,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意见。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3 日期间内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 30,632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一笔贷款 9,980.00 万元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担保额度变更为 7,980 万元,担保期限变更为 2012 年 9 月 5 日至 2015 年 9 月 4 日。
2013 年 9 月借款中的 20,652 万元到期,已经解除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7,980 万元。被担保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已采取反担保措施。
(2)2013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的 50,000 万元信托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2013 年 8 月 14 日国资集团已经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其他应收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收到信托计划投资37,75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项信托产品担保余额为 37,750万元。
(3)经本公司 2013 年 1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集团本部为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额度为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 4,000 万元。2014 年 2 月 18日公司已经偿还此笔贷款。
综上所述,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9,730 万元。
3、银行按揭贷款担保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19 万元。
由于截至目前承购人未发生违约,且该等房产目前的市场价格高于售价,本公司认为与提供该等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
十、承诺事项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9 日与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回迁楼项目(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价款为35,966,849.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就此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 年末总股本465,032,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052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38,594.06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情况
200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和长春东皇实业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所属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各 1%的股权转让给长春东皇实业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 22 日由于长春东皇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个人企业,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收回上述股权。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未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开发区国资委购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 100%的股权及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仍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 BT 业务情况
2011 年 2 月 15 日本公司就道路路灯项目、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项目分别与长春德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签订《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移交合同》,以下为三个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的说明: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道路路灯项目,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市政道路路灯 43 个项目的建设,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由本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承建。
依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南阳沟水系建设项目移交补充协议》,将原属于本项目的南阳沟水系建设项目移交与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详见七、长期应收款(2)注 4)。
2013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长春经开建设发展局《关于新兴产业园雨水工程等七项工程 BT 项目终止的通知》,依据 2012 年 12 月份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财预【2012】463 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因此终止目标合同中北区丙一路、北区丙二路等七个 BT 工程。
经上述变更后合同项目为 35 项,合同总额 7,602.6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完工 33 项,其中兴隆丙三街项目已经完成结算,公司正在办理回购相关工作。
(2)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项目
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保税区道路、围网、卡口 5 个项目的建设,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 2011 年至 2012 年,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办施工。
如附注七、9 长期应收款注 3 所述,依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南阳沟水系建设项目移交补充协议》,南阳沟水系项目转入本项目,转入后合同项目变更为 6 项,预算总投资 10,660.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述 6 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正在办理验收及结算手续。
(3)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项目
公司采用 BT 模式参与世纪大街的大中修等 5 个市政项目的建设,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自 2011 年开始,工程回购期限为 5 年,预算总投资 4,555.00 万元。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述 5 个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其中世纪大街大中修工程、南湖大路中修、洋浦一路中修、101 国道维修改造 4 个项目已经完成结算,公司正在办理回购相关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其他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年金计划等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年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581,026.80 13.53 142,304.84 24.49[组合 2]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581,026.80 13.53 142,304.8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3,714,369.09 86.47 3,714,369.09 100.00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4,295,395.89 -- 3,856,673.93 --(续)
年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4,708,928.67 55.90 338,770.63 7.19[组合 2]关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4,708,928.67 55.90 338,770.6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3,714,369.09 44.10 3,714,369.09 100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 计 8,423,297.76 -- 4,053,139.72 --
(2)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2,231.20 0.98 4,170,133.07 49.51
1至2年 135,636.00 1.61
2至3年 135,636.00 3.16 10,000.00 0.12
3 年以上 4,117,528.69 95.86 4,107,528.69 48.76
合 计 4,295,395.89 100 8,423,297.76 1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2,231.20 0.98 2,111.56 4,170,133.07 49.51 208,506.65
1至2年 135,636.00 1.61 13,563.60
2至3年 135,636.00 3.16 20,345.40 10,000.00 0.12 1,500.00
3至4年 10,000.00 0.23 2,000.00 2,000.00 0.02 400.00
4至5年 2,000.00 0.05 500.00 50,950.00 0.60 12,737.50
5 年以上 391,159.60 9.11 117,347.88 340,209.60 4.04 102,062.88
合 计 581,026.80 13.53 142,304.84 4,708,928.67 55.9 338,770.63
②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长春供热发展有限公司 70,139.00 100 70,139.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1,399,999.22 100 1,399,999.22
吉林省粮油培训中心 602,836.37 100 602,836.37 长期挂账、催要无果,预
长春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1,440,000.00 100 1,440,000.00 计不能收回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
150,000.00 100 150,000.00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长春市新华建筑公司 51,394.50 100 51,394.50
合 计 3,714,369.09 3,714,369.09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额的比例(%)
长春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40,000.00 5 年以上 33.5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非关联方 1,399,999.22 5 年以上 32.59
吉林省粮油培训中心 非关联方 602,836.37 5 年以上 14.0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 非关联方 403,159.60 3-5 年以上 9.39
长春净月开发区 非关联方 150,000.00 5 年以上 3.49
合 计 3,995,995.19 93.02
(6)期末母公司无应收关联方单位欠款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年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37,678,325.22 2.95 5,035,588.69 13.36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1,226,722,257.87 95.92 29,476,021.75 2.40
组合小计 1,264,400,583.09 98.87 34,511,610.4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487,619.07 1.13 14,487,619.07 100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278,888,202.16 -- 48,999,229.51 --(续)
种 类 年初数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账龄组合 25,557,351.06 2.74 4,950,584.19 19.37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896,506,506.40 96.24 28,944,296.82 3.23
组合小计 922,063,857.46 98.98 33,894,881.0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9,546,346.35 1.02 9,546,346.35 100.00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931,610,203.81 -- 43,441,227.36 --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11,176,090.38 39.97 795,720,939.02 85.41
1至2年 661,809,298.63 51.75 2,034,598.87 0.22
2至3年 2,016,182.87 0.16 50,232,901.76 5.39
3 年以上 103,886,630.28 8.12 83,621,764.16 8.98
合 计 1,278,888,202.16 100 931,610,203.81 100
(3)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无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A、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741,751.81 1.31 837,087.59 9,027,312.64 0.97 451,365.63
1至2年 8,911,178.12 0.70 891,117.81 2,010,721.33 0.22 201,072.13
2至3年 1,992,305.33 0.16 298,845.80 13,600.00 0.00 2,040.00
3至4年 13,600.00 0.00 2,720.00 120,253.93 0.01 24,050.7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至5年 590.00 0.00 147.50 871,666.40 0.09 217,916.61
5 年以上 10,018,899.96 0.78 3,005,669.99 13,513,796.76 1.45 4,054,139.03
合 计 37,678,325.22 2.95 5,035,588.69 25,557,351.06 2.74 4,950,584.19
B、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组合 2]关联方组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15,705,213.50 15,705,213.50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3,770,808.25 13,770,808.25
合 计 29,476,021.75 29,476,021.75
注:集团内关联组合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额亏损,无偿债能力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 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中华桦甸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640,000.00 100 2,64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公司 1,154,200.00 100 1,154,200.00
长期挂账、催要无
开发区市政维护处 1,302,605.26 100 1,302,605.26
果,预计不能收回
开发区物贸公司 1,261,654.70 100 1,261,654.70
其他(35 项) 8,129,159.11 100 8,129,159.11
合 计 14,487,619.07 -- 14,487,619.07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关系 额的比例(%)
深圳市雅德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00,000.00 5 年以上 0.63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公司 非关联方 7,644,493.36 1至3年 0.60
长春得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10,512.88 1至3年 0.5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 非关联方 6,249,171.37 1至3年 0.4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与本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关系 额的比例(%)用事业服务中心
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00,000.00 1 年以内 0.31
合 计 32,704,177.61 2.56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额比例(%)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12,298,301.37 8.7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7,240,325.49 4.4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8,711,653.83 2.2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705,213.50 1.2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 全资子公司 29,878,190.90 2.34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3,770,808.25 1.08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568,602.50 3.17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85,218,284.17 45.76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91,800,527.16 7.18
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30,111,774.71 17.9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1,418,575.99 1.67
合 计 1,226,722,257.87 95.92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对子公司投资 1,150,027,946.39 1,150,027,946.39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850,000.00 10,850,000.00
合 计 1,141,177,946.39 1,141,177,946.39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数 增减变动 年末数1、对子公司投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本法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数 增减变动 年末数1、对子公司投资: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
成本法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 成本法 14,920,000.00 14,920,000.00 14,920,000.00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本法 29,930,000.00 29,930,000.00 29,930,000.00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本法 4,950,000.00 4,950,000.00 4,950,000.00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本法 590,930.19 590,930.19 590,930.19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
成本法 17,897,491.47 17,897,491.47 17,897,491.47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
成本法 49,928,000.00 49,928,000.00 49,928,000.00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
成本法 950,000.00 950,000.00 950,000.00材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
成本法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
成本法 986,061,524.73 986,061,524.73 986,061,524.73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
成本法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务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投资小计 1,150,027,946.39 1,150,027,946.39 1,150,027,946.392、对其他企业投资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
成本法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限责任公司
对其他企业投资小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合 计 1,152,027,946.39 1,152,027,946.39 1,152,027,946.39
(续)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单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
本年计提 本年现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位享有表决 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比例(%)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金红利1、对子公司投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99 99.00 9,900,000.00进出口有限公司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
99 99.00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单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
本年计提 本年现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位享有表决 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比例(%)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金红利1、对子公司投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 99.47 99.47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99.77 99.77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99 99.00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100 100.00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
100 100.00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
100 100.00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
95 95.00 950,000.00材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
100 100.00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
100 100.00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
100 100.00务有限公司2、对其他企业投资: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
2.88 2.88限责任公司
合 计 -- -- 10,850,000.00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9,900,000.00 9,900,000.00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50,000.00 950,000.00
合 计 10,850,000.00 10,850,000.00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237,864,494.45 11,880,273.77其他业务收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合计 237,864,494.45 11,880,273.77
主营业务成本 163,574,461.63 3,061,292.57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合计 163,574,461.63 3,061,292.57
(2)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受托一级土地开发 225,978,635.36 160,603,912.97
租赁收入 11,885,859.09 2,970,548.66 11,880,273.77 3,061,292.57
合 计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11,880,273.77 3,061,292.57
(3)主营业务(分地区)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吉林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11,880,273.77 3,061,292.57
合 计 237,864,494.45 163,574,461.63 11,880,273.77 3,061,292.57
(4)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期 间 收入总额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5,978,635.36 95.00
大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663,908.00 4.48
达兴矿业有限公司 208,888.80 0.09
大项目办公室 135,636.00 0.06
吉林省申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000.00 0.06
合 计 237,122,068.16 99.69
5、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25,005,877.96 113,761,696.92
合 计 25,005,877.96 113,761,696.92
注:本期投资收益主要是兴隆山一级土地受托开发项目中陶瓷厂地块结算,本公司取得的预期投资收益补偿,详见附注七、7。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9,847,074.05 38,251,311.7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363,359.88 545,707.5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106,551.02 4,849,740.39
无形资产摊销 330,319.72 152,236.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0,842.04 420,842.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3,566,118.93 148,303.54
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991.38 -115,239.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0,555,386.92 60,252,511.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005,877.96 -113,761,69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40,839.97 -466,032.6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922,901.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1,757,331.56 -114,424,405.3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4,908,392.92 -89,885,632.9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029,134.41 -214,032,354.16(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现金的年末余额 152,983,519.98 253,953,597.6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3,953,597.69 55,342,360.82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970,077.71 198,611,236.87
十四、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541,971.91 107,440.0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51,000,000.00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651,999.9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0,231.99 -269,131.5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68,034,203.89 -161,691.53
所得税影响额 16,420,517.63 -5,187.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863.26 92.71
合 计 51,588,823.00 -156,597.23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4% 0.0175 0.0175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1.80% -0.0935 -0.0935东的净利润
注 :( 1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 ( E0 + NP÷2 + 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见附注七、44。
3、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数或 期初数或 增减百
报表项目 主要变动原因
本期数 上期数 分比%
应收票据 2,012,000.00 本期新增
定期存款利息,本期定期存款较上期减
应收利息 127,482.49 633,333.33 -80
少 158,847,758.27 元所致
在建工程 40,827,212.96 本期新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
无形资产 2,800,102.25 7,814,961.77 -64
心收储公司持有的 46200 平方米土地
短期借款 570,000,000.00 335,000,000.00 70 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 60,000,000.00 -100 本期偿还全部应付票据
主要原因是期末已计提尚未支付的人
应付职工薪酬 12,135,384.34 5,738,159.00 111
工费
期末当月收入较上年当月收入减少导
应交税费 24,864,504.51 38,719,288.68 -36
致计提相关税金减少
六合房地产公司偿还退房款及建筑安
其他应付款 48,058,133.50 126,727,322.32 -62
装公司偿还开发区热力欠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按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的非
620,000,000.00 80,000,000.00 675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较上期增加
主要原因是 5 号土地一级土地开发结
营业收入 663,523,668.93 301,971,223.26 120 算及六合房地产公司售房款达到收入
确认条件所致
主要原因是 5 号土地一级土地开发结
营业成本 524,377,558.48 245,539,212.58 114 算及六合房地产公司售房确认成本所
致
主要原因是 5 号土地一级土地开发结营业税金及附
38,061,498.79 13,095,847.52 191 算及六合房地产公司售房确认收入所加
致
短期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及相关费用增
财务费用 81,622,491.56 59,474,258.66 37
加
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及部分款项账龄较
资产减值损失 16,525,917.96 6,895,164.79 140
长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本年投资收益为陶瓷厂地块结算返还
投资收益 25,005,877.96 113,761,696.92 -78 收益,上年为玉米园土地开发项目终止
确认 85 万平土地收到的预期投资收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数或 期初数或 增减百
报表项目 主要变动原因
本期数 上期数 分比%
补偿及逾期利息,以致此间差额较大
营业外收入 68,111,035.60 150,749.44 45081 本年收到政府财政财政补贴 5100 万元
上年主要是缴纳滞纳金及处理固定资
营业外支出 76,831.71 313,703.27 -76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