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8 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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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编号: 临 2015-023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君先生召集。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张京平先生已辞去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张伟先生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伟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1)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补选事项已经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经审核,张伟先生的

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晓燕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经

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王晓燕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同时决定聘任周彬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秘书助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周彬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 2)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8 日

附件 1

张伟,男,汉族,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诸城人,

中央党校研究生,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7 月入党,历任山东省济青公路工程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科科员、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经营财务处科员、济青高速公路管

理局经营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附件 2

周彬,男,汉族, 1983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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