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
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15 年 7 月 2 日、3 日、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
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
形。
3、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其中 72,000,000 股,
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部分质押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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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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