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7 14: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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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39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2 日、2015 年 7 月 3 日、2015

年 7 月 6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

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 、 2015 年 5 月 30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大湖水殖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目前该事项正

在按程序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情或达成与该事项

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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