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7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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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1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7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传闻。

3、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在股票异常波动

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本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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