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5-040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
续 3 个交易日内(201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7 月 6 日)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68 号),详见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150568 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开披露了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了中国证监会。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均正常履行职责,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问,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鑫皓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作出承诺:“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至百利
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
的百利电气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百利电气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 63.03%的股份。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已经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
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
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