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
鉴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松建化”)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2 日、3 日、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师国资委”)作为青松建化的实际控制人,现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况确认如下:
本国资委目前不存在与青松建化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