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7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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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5-01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2日、7月3日、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自查及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在 201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7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与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问询,

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公告披露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该公告日起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下述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该承诺继续有效。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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