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5-01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我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
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上海证券报2015-008号公告。公司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开始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挂牌方案
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六国化工持有宿松矿业100%股权。
二、标的转让方
六国化工。
三、转让时间和方式
六国化工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5年7月3日对
外公开挂牌转让。
(一)挂牌公告期
自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3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
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
方(如转让方及有权管理部门在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挂牌转让
公告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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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挂牌起始价
宿松矿业100%股权评估价值15,328.33万元为本次挂牌转让
的起始价。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及受让的前置性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
业法人,具有探矿、采矿和投资矿产资源的企业优先。
2、意向受让方资产状况、企业信用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
保证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草
案)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标的成交日期
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受让宿松矿业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六国化工
持有宿松矿业82424633.49元债权并按照本次股权价款支付方式
和要求支付债权价款。。
6、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
日内,受让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总成交价款的 30%(交易保证金
可冲抵),剩余标的转让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并在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1 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同时受让方应
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同期银行
贷款利息计算;如不能对剩余标的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必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受
让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不少于总成交价款的 30%,且对剩余未支
付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提供认可的有效担保后 5 个工作日内,转让
方开始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不能对剩余标的转让价
款向出让方提供认可的有效担保,则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后 5 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开始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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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意向受让方应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
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标的竞买。
8、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 3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和标的转让价款均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
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支付。
六、转让收益的处置
本次产权转让收益,由六国化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使用。
七、关于标的企业的员工安排
1、标的企业现有员工16人,外聘劳务输出人员15人,矿山维
保人员25人尚不欠任何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2、标的企业现有员工 16 人系六国化工委派,转让后仍属于
标的企业员工,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由六国化工另行安排。
3、外聘劳务输出人员 15 人,矿山维保人员 25 人执行《劳动
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职期间只要不违犯国家的法律、
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标的企业不得解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挂牌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
续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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