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3 1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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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 2015-05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和 2015 年 6 月 6 日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5-043

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 2015-045 号),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

定自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连续停牌。201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

布了《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临 2015-046 号),

明确本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国有股权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12 日继续停牌。

目前国资公司、本公司、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探讨和论证与本次

国有股权转让相关的前置性条件和附加条件的设置问题。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的确定涉及员工国有身份转换等前置性条件,相关工

作量大;各项报批程序及后续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将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第三次申请公

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最晚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复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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