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3 1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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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

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桢利”)通知,

世纪阳光股东陈卫(陈森洁之子)将其持有的世纪阳光 707 万元出资(占世纪阳

光注册资本的 5.42%)转让给股东陈森洁;浙江桢利股东陈卫将其持有的浙江桢

利 2700 万元出资(占浙江桢利注册资本的 90%)转让给股东潘小冲(陈森洁之配

偶),上述事项已在绍兴市上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一、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一)世纪阳光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变更前,陈森洁持有世纪阳光 55.01%股份,陈卫持有世纪阳光 5.42%股份,

陈英持有世纪阳光 10.84%股份,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卫、陈英持有

100%)持有世纪阳光 28.73%股份,陈森洁及其家族合计持有世纪阳光 100%股份。

变更后,陈森洁持有世纪阳光 60.43%股份,陈英持有世纪阳光 10.84%股份,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潘小冲、陈英持有 100%)持有世纪阳光 28.73%股

份,陈森洁及其家族合计持有世纪阳光 100%股份。

(二)浙江桢利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变更前,陈卫持有浙江桢利 90%股份,陈英持有浙江桢利 10%股份。

变更后,潘小冲持有浙江桢利 90%股份,陈英持有浙江桢利 10%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此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其它事项。上述变更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变化如下:

变更前:

1

变更后: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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