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3 1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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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禾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21号)文批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禾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0股,

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4,848,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402,298.85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04,597,701.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6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天圆

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禾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15]00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禾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480,459.77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以电子商务为手段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1

项目以及投资建设商业保理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公司”)和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滇中保理公司”)。禾嘉股份拟以募集资金对滇中供应链公司及滇中保理公司

进行增资(增资价格将按照1元/股与滇中供应链公司或滇中保理公司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孰低者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

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禾嘉股份增资滇中供应链公司及滇中保理公司需进行专项审计以确定

增资价格,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

快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

用,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

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逐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加快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禾嘉股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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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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