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6月29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进度
和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并结合公司区域布局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品运用实
验中心项目、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和软件研发中心项目四个项目。上述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
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台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对 Techmation Corp.(简称“开曼公司”)增资实现对弘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弘讯”)的增资,增资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原通过开曼公司持有台湾弘讯 100%的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
持有其 100%的股份。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台湾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
开展,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宁波
分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与买方
(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
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
方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使用原授信额度,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的授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日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自
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以外
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等银行),本次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不
超过2,000万元,该等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将与银行签署授信相关合同,
该授信额度的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前述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不超过12个月。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
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5年7月16日下午15: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