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ST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公告编号:临2015—044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2015年6月18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决议。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
17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落实该等政策规定、规范房地产企业再融资行为的
要求,公司对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下属公司丽江德润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用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专项自查报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下属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房地产业务相关事
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政策,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江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1日至
承诺出具之日的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地产业务
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房地产业务相
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政策,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江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1
日至承诺出具之日的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
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应对退市风险防范措施、经营情况等相关事项的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0502号)重要问题之第4条要求,出具了《关于应对退市风险防范措施、经
营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报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应对退市风险防范措施、经营情况等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包头市达尔罕贝勒酒店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5-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