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15-018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通知各位董事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时间:2015 年 6 月 29 日,会议
方式:通讯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悦达集团 7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鉴
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
保持着稳定的互保关系,同意为悦达集团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 4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三年;同意为悦达集团向渤海银
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 12 亿元担保规模内审议为悦
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目前,加上本次担保,公司共为悦
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7.2 亿元,未超过上述授权担保规模。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关于对
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邵勇、
潘万渠、祁广亚、王晨澜回避表决。
2、《关于为悦达卡特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悦达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
达卡特公司”)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张伟明继续以其本人及其妻子蒋林娣全
部财产以及江苏卡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立邦油业化工(常州)有限
公司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承担其对悦达卡特公司持股比例部分的
责任。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 12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有效利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收益比较固定的银行
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
为一年。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同意 12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关于悦达卡特公司相关方就承诺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4 年 3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悦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悦达新材料公司”)与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
特公司”)的控股股东张伟明签署《合作协议书》,投资 37,500 万元持
有卡特公司 60%股权,张伟明持有 40%股权。卡特公司变更为悦达卡
特公司,注册资本为 1,750 万元(详见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关于对
外投资的公告)。悦达卡特公司 2014 年经营未达《合作协议书》承诺
业绩,考虑到国际成品油价格大跌对业绩的客观不利影响以及悦达卡
特公司未来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悦达新材料公司和张伟明签订补充协
议,对原《合作协议书》部分条款调整,主要内容为:张伟明以其向
悦达方转让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6%股权(包括直接持有的 5%、
间接持有的 1%)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共计 2,400 万元)
补偿悦达方应享受的利润分成,不足部分不再补足;同时将其持有的
20%股权无偿转让至悦达新材料公司,其余 20%股权解除质押;无论
2015 年度悦达卡特公司能否实现原《合作协议书》第 6.2 条款约定的
目标净利润,第 6.3 条款“承诺不能实现的责任承担”均不再适用。
详见公司《关于悦达卡特公司相关方就承诺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
告》。
同意 12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5、《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第 3 项审议事项提交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同意 12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