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5-015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6.5%
保: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对
象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 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
托贷款提供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或“公司”)
所属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安矿业”)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
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向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 6.5%(较
目前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27.45%),由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为具体经
办银行,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
集团”)、义安矿业股东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基控股”)
分别按 50.5%、49.5%的比例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属非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属董事会权限内批准后可实施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与会董事和监事
一致同意公司向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 10,000 万元,期限一年,年
利率为 6.5%。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正村乡中岳村
法定代表人:王宏昭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
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煤
炭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
义安矿业是由大有能源与万基控股共同持股的煤炭企业,注册资
本为 33,259.85 万元人民币,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分别为:大有能
源出资 16,796.22 万元,持有 50.5%股权;万基控股出资 16,463.63
万元,持有 49.5%股权。
义安矿业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4 年(已审计) 156,829 52,336 48,467 -247
2015 年一季度
158,838 51,656 4,517 -4,119
(未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如有)
(一)公司本次对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的一方担保人义煤集团
系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 338,439.0347 万元,始建于 1958 年,
其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下: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6.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8.07%;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19%;河南铁路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6.61%;河南丰利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为 3.00%。义煤集团经营范围为: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
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发电;国内贸易;种植业;养殖业;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截止 2014 年底,义煤集团资产总额 474.66 亿元,负债总额
347.26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7.4 亿元,资产负债率 73.16%,营业收
入 333.26 亿元,利润-2.9 亿元。
(二)公司本次对义安矿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另一方担保人为万基
控股,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为 3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生产、铝冶炼及制品、阳极
炭块、金属钠、钢铸件制造等。截止 2014 年底,万基控股资产总额
188.65 亿元,净资产 18.57 亿元,营业收入 182.2 亿元,利润-12.4
亿元。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
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对委托贷款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由第三方提供足额贷款担
保,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结合委托贷款对象在以往交
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委托贷款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属可
控范围内。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积
极的措施:
1、委托贷款到期后委托贷款对象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委托贷款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
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3,3000 万元,未出现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