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拥有的 PVC 业务相
关资产和负债、河北沧骅储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出售
给本公司,本公司以现金形式进行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证与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金牛化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金牛化工拥有权益
的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