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有关起诉案件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27 10:37: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起诉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392.6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判断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因进出口委托业务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起诉被告一:湖南淞苗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二:刘超利、被告

三:林钢。同日,法院受理该案件,案号为(2015)芙民初字第 3081

号。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上述案件增加相关诉讼请求。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进口押汇欠款¥6600000。

2、依法判决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198000。

1

3、依法判决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

¥330000。

4、依法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依法判决以上三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14 年 3 月 30 日签订《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一委托原告为其进口代理商,从台

湾台塑进口相关化工原料。由原告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及时对外付汇

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在付款前在银行办理好相关押汇手续。被告一

应当在押汇到期前的 7 日内,将押汇款项汇入甲方账号。协议有效期

为 1 年。

上述协议签订后,为保证协议有效执行,根据原告要求被告二

和被告三(2 人均是被告一公司的股东,系夫妻关系)与原告陆续签

订《房屋抵押合同》、《汽车抵押合同》、《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被告二、被告三以自己名下的房屋、汽车以及

公司股权作为被告一与原告签订协议的担保财产。被告二、被告三均

签字作为被告一应付原告款项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在协议有效期到期后,经原告与被告一结算,被告一共欠原告

有 3 笔押汇款未支付,至原告起诉之日(2015 年 6 月 4 日)已经有 2

笔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金额分别是¥465 万元和¥230 万元,

合计为¥695 万元。另还有第三笔¥660 万元将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到

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第二条第 4 款约定,被告一应当在押汇到期

2

前的 7 个工作日,将押汇款项汇入原告账号。但被告方至今没有履行

付款义务。同时协议还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进口价款总额 3%的违约

金。根据原告与被告二、三签订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第五条、

三被告共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五条保证范围约定,以上各

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之前,原告多次催促以上各被告尽快

支付押汇款项,被告也制作了还款计划,但被告没有履行自己的付款

承诺,仅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支付原告押汇欠款¥35 万元。至今已

到期的欠款共计¥660 万元。原告为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特向法院提

起损失,恳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二)增加的诉讼请求

依法判决三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第三笔进口押汇欠款

¥6600000 及违约金¥198000。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三被告委托合同纠纷,已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

院受理,案号为(2015)芙民初字第 3081 号。在此之后,被告一所

欠原告第三笔进口押汇欠款¥6600000 即将到期,被告一未在约定的

日期(2015 年 6 月 25 日)将上述进口押汇欠款支付给原告。现原告

特依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本案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予以受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属原告与被告的委托合同纠纷。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

3

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亦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

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2、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状》

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诉状请求申请》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7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湘邮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