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 2015-07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子
公司郑州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武汉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太原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开展理财业务。
2015 年 1 月 14 日,太原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熊猫”)与国能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锦州银行”)签
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太原熊猫委托锦州银行向国能集团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3,8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6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月息 10‰,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截
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太原熊猫已收回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上述
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2015 年 2 月 5 日,武汉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熊猫”)与百万庄园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万庄园”)、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锦州银行”
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武汉熊猫委托锦州银行向百万庄园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月息 10‰,按季付息。截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武汉熊猫已提前收回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部分本金 5,000 万元及相
应利息。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