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复牌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26 13: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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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5—060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正在筹

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上海阳

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按照

相关规定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事项涉

及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

动,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2 月

8 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

1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

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6 月 25 日上午,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

证公函[2015]0569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

意见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

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形成《上

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

复报告》,并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

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

行了补充披露。详见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

《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

的回复公告》(临 2015-059)以及《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

易预案》(修订稿)、《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修订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通商律

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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