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改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5年6月24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翟金水、阙江阳、郑再杰、顾建生、叶峰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顾建生、叶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翟金水、阙江阳、郑再杰、顾建生、叶峰的个人简历,未发现
该等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提名翟金水、阙江阳、郑再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增补顾建生、叶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凤仙、汪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