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80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11 日,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华实业”)分别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新余星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星辰”)、安徽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
基金”)、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熙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 53,300,000
股(利润分配实施前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 9.28%,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及地华实
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地华实业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其与中信证券协议转让约定的无限售流通股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完
成过户手续,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股权转让进展公
告。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地华实业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其与新余星辰、铁路基金、和熙投资协议转让约定的无限售流通
股,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地华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4,832,0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23%;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6,687,41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51%;地华实业和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651,519,4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