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投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
们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该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是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 耕
邓海根
彭文宗
201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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