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20 14: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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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878.68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部门 项目备案号

年产20,000吨高纯乙酰乙酸甲酯联 南通市经济和

1 17,821.00 17,821.00 3206001200325

产5,000吨双乙烯酮项目 信息化委员会

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 南通市经济和

2 10,755.00 10,755.00 320600120328

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 信息化委员会

南通市经济和

3 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 6,187.00 6,187.00 320600120326

信息化委员会

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 南通市经济和

4 2,958.00 2,958.00 320600120327

目 信息化委员会

5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 4,000 - -

6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4,195.48 - -

— 合 计 53,721.00 45,916.48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以后,将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878.6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

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2932 号《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878.6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实际投入时间

年产 2 万吨高纯双乙甲

1 酯联产 5,000 吨双乙烯酮 5,476,369.00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

项目

年产 11,000 吨山梨酸钾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

2 3,310,395.00

项目

合 计 8,786,764.0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2932 号《关于南通醋

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监事会意见

醋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78.6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78.68万元。

4、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醋化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醋化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平安证券同

意醋化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2932 号《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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