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6-20 1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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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600868)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 一五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温增勇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设立“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的提案。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

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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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

议,并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章

程》进行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公司章程》中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原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现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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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二、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顺序

原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分红和(或)股票分红分配股利,其中以现金形式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中

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公司一年分配一次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提议,

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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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的提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出资设立

“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名称预核通知书)。该公

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本公司占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公司可以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将视投资开展情况逐步

投入。

2015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决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成立投资公司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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