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19 1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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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 2015-04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共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

知。

(三)、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实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申请公司股票再次

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编号为临 2015-049 号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申请公司股票再次延期复牌

的公告”。

因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董事聂如旋先生、黄卫东先生、

袁宏宾先生和勇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二)、《公司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审

批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的确定涉及员工国有

身份转换等前置性条件,相关工作量大;各项报批程序及后续公开征

集股份受让方工作所需时间较长。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续尚需履行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预计完成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预计需要

后续尚需履行的决策(依次) 审批程序

号 时间

需获得乌鲁木齐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国资公司就具体转让数量和比例 约 5 个工

1 称“乌市国资委”)和乌鲁

事宜履行报批程序。 作日。

木齐市人民政府的书面批

准。

明确本次股权转让的前置性条件

(据初步统计公司涉及国有身份

转换和安置补偿问题的在职及离

需获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退休职工近 9200 名,其中近 2000 约 10-15 个

2 乌市国资委和乌鲁木齐市

余名员工存在身份追溯和工龄认 工作日。

人民政府的书面批准。

定问题)及其他附加条件。国资公

司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次国有股份

转让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由乌市国资委牵头,乌鲁木齐市属

相关单位和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配

需获得乌市国资委和乌鲁 约 10-15 个

3 合,完成公司职工国有身份转换及

木齐市人民政府的核准。 工作日。

安置费用的测算和相关各项工作

的筹备。

报乌市国资委和乌鲁木齐 约 5-10 个

4 国资公司明确股权转让方案。

市人民政府审批。 工作日。

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 约 10 个工

5 股权转让方案的报批。

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日。

审批。

6 国资公司对所转让的股份进行挂 由国资公司提供方案,本公 约 20 个工

2

牌,同时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 司发布公开征集公告。 作日。

国资公司将初步确认意见

国资公司综合考量各意向受让方

报乌市国资委和乌鲁木齐

条件后出具初步确认意见。前期聘 约 5-10 个

7 市人民政府择优确认股份

请的财务顾问对拟受让方进行尽 工作日。

受让方。由国资公司提供结

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果,本公司发布进展公告。

由国资公司提供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股权受让方提

国资公司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 约 3-5 个工

8 供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转让协议。 作日。

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公司股

票复牌。

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9 股权转让方案的报批。 理委员会审批。获批后公司

发布公告。

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

10 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发

布公告。

综上:股权转让方国资公司无法在 7 月 12 日前确定股权受让方,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无法披露相关信息,故公司拟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2 日起继

续停牌,并且将最晚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复牌。

因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董事聂如旋先

生、黄卫东先生、袁宏宾先生和勇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编号为临 2015-050 号

“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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