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19 12: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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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2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长翁荣金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翁荣金、翁荣弟、金洲斌现场表决和独立董事虞晓锋、张

宜霞通讯参加表决,经审议表决,现将表决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

开发行股份第二次延期复牌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起连续停牌。2015

年6月5日,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5年6月

12日,因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募集资金购买关联方资产

并进行募投建设。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资产需进行审计评估等

大量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一次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

至2015年6月19日。 目前,对购买关联方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

析正在加紧进行中,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已

进场开展工作。鉴于对购买关联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

所需时间较长,预计在第一次延期复牌期间,公司将无法完成对标的

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仍难以确定。根

1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

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八条的规定,为促使相关

各方更加细致严谨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同时,

经董事会审慎评估,第二次延期复牌的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至2015

年7月8日。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

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慎评估后认为,预计公司将无法在第二次延期复牌

的20天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其

他相关工作,根据《通知》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

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继续停牌85日,即公司股票自

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9月30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7月8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则公司将取消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7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公

司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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