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 16 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5 名,董事任天宝委托董事长丁毅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其表明意见的
表决权,独立董事刘芳端委托独立董事秦同洲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其
表明意见的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聘任胡顺良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决定由胡先生
接替任天宝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联系人。
二、聘任何红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三、批准控股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两家全资子
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贸易南京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贸易合肥有
限公司融资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1 亿元。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附:简历
胡顺良先生:1958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
任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先生 2002 年 1 月担任
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2004 年 8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 年
2 月担任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何红云女士:1972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
任董事会秘书室正科级秘书。何女士 1996 年 8 月进入公司董事会秘
书室工作,2005 年 10 月起先后为董事会秘书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
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