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孙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
司增资,是为了满足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需要,并有利于降低
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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