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5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送达和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
事 1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5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超过 3.1 亿元的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北京北广传
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等多家公
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并开展相关工作。详情请关注公司相关后
续公告。
公司 5 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
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王建先生、陈
乐天先生、石鸿印先生、余维杰先生、何公明先生、胡志鹏先生、梁彦军先生在
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5 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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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曹卫东先生、金德龙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务,董
事会决定调整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邓峰先生、独立董事孔炯先生、董事长郭章鹏
先生 3 人组成,独立董事邓峰先生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中天先生、独立董事刘华女士、董事
胡志鹏先生3人组成,独立董事彭中天先生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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