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
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说明。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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