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5-6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向平安银行昆明分行
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 担保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 7 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 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兴龙珠宝”)拟在净新增贷款总额
16 亿元额度内向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人民币 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3 年,
用于采购翡翠原材料及成品等。
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兴龙先生、赵宁先生
拟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其位于云
南景洪市沧江之都的房产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二 O 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
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贷款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 16 亿元额度内贷款
及担保进行审批。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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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注册地点:昆明市金碧路三市街益珑大厦 B 幢 10 层 B2 号。
法定代表人:赵兴龙。
经营范围:珠宝玉石的销售;黄铂金制品的批发、零售;黄铂金镶嵌等。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云南兴龙珠宝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云南兴龙珠宝总资产 7.35 亿元,负债合计 4.63 亿元,
净资产 2.72 亿元,2015 年 1-3 月净利润-174.03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云南兴龙珠宝向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申请 3 年期人民币 7 亿元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向平
安银行昆明分行 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为子公司云南兴龙珠宝在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 3
年期人民币 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
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
属于违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元,本公
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7.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9.0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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