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 600285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的议案》,因公司激励对象吴延
兵先生、吕丙涛先生离职,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合计为 8.1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646 元/股(含对应的分红),
总价款为人民币 214,326 元(统称“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
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35,562,864 股减至 535,481,864 股。详见同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
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新县解放路 59 号羚锐制药董事会办公室;邮
编:465550
2、联系人:毛改莉
3、联系电话:0376-2973569
4、传真:0376-2973606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