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编号:临 2015-035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5月22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082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
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
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之回复说明》。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情况。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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