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1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长春
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5亿元集团授
信业务,并由公司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
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5亿元,期限为2年的
借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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