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股: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10 15: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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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71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 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简要内容: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海

首创正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正恒”)、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祥腾”)与上海祥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禧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地块挂牌编号为

201418501 号的“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 首创正恒、市北

祥腾与祥禧投资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本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

资完成后,首创正恒、市北祥腾、祥禧投资与公司分别占项目公司 28%、

28%、28%和 16%的股权。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合作均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作开发“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 情况概述

1、公司、首创正恒、市北祥腾与祥禧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首创正

恒、市北祥腾与祥禧投资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本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增资完成后,首创正恒、市北祥腾、祥禧投资与公司分别占项目公司 28%、

28%、28%和 16%的股权;

2、本次合作的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以内;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1

4、本次合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合作开发的地块及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合作开发的地块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

权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4

年 12 月 27 日的 2014-061 号公告)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东至李松路,南至花园

路,西至 H30-01 号地块,北至化工路,出让面积为 1.89 万平方米,建筑容积

率为 1.4,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2、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首创正恒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首创正恒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 1199 弄 12 号 208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投资

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凭许

可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胡卫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6 日

(2)市北祥腾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市北祥腾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2 号 1103 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张羽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5 日

(3)祥禧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祥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西冈身路 399 号 4 幢 3048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创业

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商务咨询,从事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张泽林

注册资本:1,3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16 日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在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公司先独立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各

方同意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中的占股。

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4,000 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1)首创正恒持有项目公司 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6,720 万元;

(2)市北祥腾持有项目公司 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6,720 万元;

(3)祥禧投资持有项目公司 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6,720 万元;

(4)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3,840 万元。

2、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4 人,各方各委派 1 位。项目公司重

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3、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4、项目公司按各方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三、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开发拓展了公司对外合作的空间,有利于分散项目投资的风险,对公

司整体战略实施、提升经济效益具有促进作用。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3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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