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关于购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10 1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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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扩大理

财产品业务范围和授权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1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公司下

属全资机构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

人民币贰亿元以内(含本数)滚动使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含本数),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业务。现就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概述

(一)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期限: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27日止

5、报价预期收益率:6.30%

6、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及组合比例:

(1)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将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作为资金融出方)。

本集合计划还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

券,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银行存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

案发行的金融产品。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证券回购业务。本集合计划可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形

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集合计划

不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和权证,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

计不超过集合资产总值的20%,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

的权证不超过3%。

(2)投资组合比例(占资产总值比例):①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银行存款等)投资:0%~100%;②股票质押

式回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0%~100%,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申报、盯

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③证券回购业务: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

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④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货币市场基金等,按照

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⑤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产生的权证等权益类资产:0%~20%,其中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

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不超过3%,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和权证。

(二)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公司已对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

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公司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齐鲁资管0036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理财产品概述

(一)公司于2015年6月8日与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齐鲁资管0036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编号QLZG-NBZB-20150036】,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齐鲁资管0036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2、管理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4、委托期限:2015年6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

5、年化业绩报酬基准:6.50%

6、委托资产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所和银行

间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

ABS/ABN,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

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其中所投资的除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类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

司债、资产支持债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的债项评级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

的债项评级为A-1级;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定增优先级、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经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比例为总资产的0

-100%。

(二)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公司已对管理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

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公司与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管理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1.7亿元(含本次)。

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94亿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齐鲁资管0036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

2、《国泰君安君享汇质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其附件。

3、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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