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

来源:上交所 2015-06-10 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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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6 月 1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 √

定其报酬的议案

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独立监事 √

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应选董事(7)人

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高振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选举丁永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3 选举陆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4 选举顾海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5 选举张荣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6 选举刘向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07 选举冯智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1.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应选独立董事(4)人

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刘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王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谭红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王惠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2.01 选举马保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12.02 选举宫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12.03 选举闫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2,3,5,6 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3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7,8,9,10,11 项议案之内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12 项议案之内容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

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5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85 同仁堂 2015/6/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3 日 9: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

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2 号

邮政编码:100062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020018

传 真:010—6705926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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