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圭事
关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个 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的
相应股票期权的独 立 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zO15年 第 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 《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第 一 个行权期失效并注销 已授予的相应股 票期权 的议案 》,对
此 ,我 们认为 :
公司是依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草 案
修订稿 )》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修 订稿 )》 规定的行
权安排和考核 目标对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 个行权期对应 的股票期
权作 出处理 ,履 行 了必 要 的审核程序 ,符 合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
办法 (试 行 )》 及有关备忘录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 。
我们 的独 立 意见为 :同 意 。
独 立 董事 :陶 久华 王 泽霞 陈 静
二 ○一 五年六月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