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的相应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6-09 1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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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圭事

关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个 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的

相应股票期权的独 立 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zO15年 第 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 《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第 一 个行权期失效并注销 已授予的相应股 票期权 的议案 》,对

此 ,我 们认为 :

公司是依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草 案

修订稿 )》 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修 订稿 )》 规定的行

权安排和考核 目标对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 个行权期对应 的股票期

权作 出处理 ,履 行 了必 要 的审核程序 ,符 合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

办法 (试 行 )》 及有关备忘录等 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 。

我们 的独 立 意见为 :同 意 。

独 立 董事 :陶 久华 王 泽霞 陈 静

二 ○一 五年六月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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