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09 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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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2 证券简称:天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 179,065,053.31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煤炭科

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4]1431 号),核准本公司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682,126,41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7,375,47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4 年 12

月底,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

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2015 年 1

1

月 5 日相应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此后,本启动配套募集资金的询价及发行工作,以发行价格

11.30 元/股向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73,248,035 股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 1,957,702,795.5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 1,938,617,834.8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到

达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 01650001

号)。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新增

股份证券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有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开立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5-011 号)。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承

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57,702,796.67 元,募集

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即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安研究院”)以及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

京华宇”)实施在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110,457 万元,剩余募

2

集资金不超过 85,313.28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资金需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总投资 募集资金

建桥产业基地项目 重庆研究院 24,500.00 22,000.00

智能钻探装备与煤层气开发产业

西安研究院 69,016.00 66,500.00

基地建设项目

唐山选煤装备制造基地工程项目 北京华宇 52,429.00 21,957.00

合计 145,945.00 110,457.00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开展了募投项目建设。该预先投入的资金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主体预先以自筹资金实施

了项目建设。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总额为 179,065,053.31 元。其中,“建桥产业基地项目”已预先投入

153,052,079.05 元,“智能钻探装备与煤层气开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已预先投入 26,012,974.26 元。

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瑞

华核字[2015]第 016500014 号)。该鉴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3

所网站。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2015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共计

179,065,053.31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

彭苏萍、孙建科以及肖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有关情况详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20 号)

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5—024 号)。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账 6 个月内,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天

地科技本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且本次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

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

4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7,906.5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地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瑞华会计师所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第 016500014 号)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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