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元: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09 1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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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88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董事 8 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由董事会决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定。 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根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此外,公司还将

需要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优先提供网络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将在股东大会通 会的,视为出席。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2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股东投票权。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征集人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各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

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视为废票,投票人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表决结果。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废票,投票人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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