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8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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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8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701 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302 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 70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鲍丽娜
电 话:010-60276313
传 真:010-6027991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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