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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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主持人:徐红女士
一、 全体现场参会人员签到;
二、 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 主持人向大会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提议推选监票人;
五、 审议议案
是否为特别决
序号 提案内容
议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
1 否
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关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
2 否
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意见>的议案
六、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七、 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 现场会议结束;
九、 统计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汇总结果;
十、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 出席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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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平等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各项议案的通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
二、每一表决票分别注明该票所代表的股份数,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票数。
三、会议设监票人二名,其中一名为股东代表,一名为监事代表;由监票人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
结果。
四、表决时,在每项议案相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 不同意”、“弃权”选项后的括号
内打“√”。每项议案出现两个以上符号或涂改或不填的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填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作弃权处理。
六、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项,全部为出席会议股东表决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议案全部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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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
规开展的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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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意见>的议案》。
专项自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申请提交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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