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庭投资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庭投资股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和监事津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的意见如下:
1、通过对俞乃奋女士、李冬青先生、龙炼先生、项阳先生、顾勇先生、毛
德良先生、王天东先生、陈喆先生、鲍勇剑先生等九名董事候选人简历的阅读及
其他方面的调查,我们认为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王天
东先生、陈喆先生、鲍勇剑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天东先生已取得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陈喆先生和鲍勇剑先生虽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
其二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
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本次拟定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3、同意将上述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天东、冯幼荪 、杨旌
201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