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 2015-01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
斋”)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五芳斋建立以人民币 20,000 万元额度为限的相互担保关系,互为对
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五芳斋注册地为浙江省嘉兴市,注册资本 5,037.15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食品、其他食品的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
奶粉)的批发兼零售,卷烟零售;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饮食业,
旅游业。日用百货、服装、纺织品、工艺品、文体用品、照相器材、化妆品、洗
涤用品的销售;粮食、农产品、水产品、禽、畜的收购;冷库出租;自有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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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五芳斋总资产 132,258.47 万元,净资产 67,359.31
万元,1-3 月营业总收入 13,240.64 万元,净利润-3,404.15 万元(上述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五芳斋互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五芳斋建立以人民币 20,000 万元额度为限的相互担保关系,互为
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
互保的期限仅限于签署日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合
同,且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向银行间接融资中,需要与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的公司建立一种稳
定的相互担保关系。五芳斋是嘉兴当地优质企业,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和偿债能
力良好,与其建立互保关系,能提高本公司融资能力、有效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本次互保,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和不
可控制的风险,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
本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均能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能够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3]56号文、证监发字
[2005]120号文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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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9,737 万元。
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737 万元;公司
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30,000 万元;公司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000 万元;公司
为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0 万元。
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7.33%。
无逾期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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