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公告编号:2015-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内容
2015 年 6 月 3 日,第一财经日报发布《海欣股份被曝“账外账”
上亿资金来去“无踪迹”》的报道。
报道中提及,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得一份未公开的专项审计报告,
涉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
宁长毛绒”或“该公司”)原财务经理葛红梅涉嫌侵占该公司款项及
该公司大量货款资金进出葛红梅私人账户等事宜。
报道标题采用“上亿资金来去‘无踪迹’”的描述,并猜测:由
于存在“账外账”,丽宁长毛绒以及本公司的财务数据存在“失真”
可能。
二、公司核查情况
丽宁长毛绒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公司持有 53%,香港丽达
等外资股东持有 47%。2011 年初,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职业经理
人负责经营管理。
1、2013 年 7 月,公司审计室对丽宁长毛绒原常务副总经理于承
延进行离任审计,发现财务经理葛红梅个人银行卡内有较大金额的资
金进出情况,涉嫌挪用该公司资金,且部分问题公司审计室无法查清。
丽宁长毛绒董事会决定免除葛红梅财务经理职务,并就此问题向公安
部门报案。
2、2014 年 11 月 7 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向丽宁长毛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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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立案告知单》,决定对“葛红梅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立案编
号为江公(经)立告字【2014】10192 号)。
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尚未有最终结果。
3、葛红梅私人账户及出纳鲍某私人银行卡的累计资金流水总额,
并不是丽宁长毛绒未收回的被非法侵占的资金总额。属于该公司的资
金当年度基本都已转入企业账户。经丽宁长毛绒确认,上述情况对该
公司 2011 年至 2013 年 6 月底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与销售收入配比的成本等支出基本正常、合理。具体操作过程中是否
涉及个人违法违规,尚待有关部门调查确认。
公司确认,上述情况对公司 2011 年以来的财务报告均不构成重
大影响。对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4、2013 年下半年以来,丽宁长毛绒根据该公司董事会要求,规
范经营管理,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目前该公司订单饱满,经营正常。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
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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