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04 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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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15—01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2014年

11月21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自然人邱彤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浙江嘉善银都农商

城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银都”)45%的股份以4,500万元的价

格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嘉善银都任何股份。

为了保证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同意自协议生效后将其

合法拥有的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代码430719)6,507,655股股份质押给公司。内容详见 2014年11月22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4-035公告。

上述股权已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妥质押

登记手续。

现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乙方有意出售“九鼎投资”股份,提前支付甲方股份

转让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于2015年6月3日就嘉善银都股份转让事宜签订以下

补充协议。

一、乙方质押给甲方的“九鼎投资”6,507,655股股份,九鼎投资公司于2015

年4月21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数量变动为7,987,140股。

二、甲方同意提前部份解除“九鼎投资”股份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为4,500,000股。

三、乙方同意在解除“九鼎投资”股份质押手续后,乙方股东账户运作在甲

方管理人员的监管之下操作,出售“九鼎投资”股份所得资金,于2015年6月30

1

日前第一顺序支付甲方股份转让款的51%,即2,295万元(大写贰仟贰佰玖拾伍万

元整),2015年7月31日前支付甲方股份转让款的49%,即2,205万元(大写贰仟贰

佰零伍万元整),股份转让款支付完毕后,甲方不再监管乙方股东账户并与乙方

共同办理剩余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四、乙方如出售“九鼎投资”股份后未能按第三条款约定的要求支付甲方股

份转让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处置乙方剩余“九鼎投资”股份,直至收回全

部股份转让款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五、本协议作为双方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协议

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公司会同乙方将于近日办理上述“九鼎投资”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4 日

●报备文件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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