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关于向福能集团申请借款1亿元(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02 15: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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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5-02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福能集团申请借款 1 亿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系根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

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计划的决议》,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本计划所确定的向关联方融资总额度、定价原则的范围

内决定有关具体融资项目,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能集团)申请周转金借

款 1 亿元,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 5%,期限三个月,主要用

于归还到期的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泉惠发电公司)原委

托贷款,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另

议)。

福能集团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项交易构成本上市公司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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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

本次交易,系根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计划的决议》,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本计划所确定的向关联方融资总额度、定价原则的范围内

决定有关具体融资项目,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简介

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于 2009 年 12 月由原福建省

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重组成立,现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

福能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定价原则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借新还旧或新增借款部分,借款利率最高

按不超过央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原则办理。本次借款利

率符合上述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需

要。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计划的决议》,本议案经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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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三名关联

董事何友栋、王振涛、陈兆斌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胡继荣、郑新芝、刘宝生事前审查,认

为,本次借款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正常行为。鉴此,同意

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借款 1 亿元,利率为当前央行基准

利率上浮 5%。本次借款系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关于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

所确定的额度和利率水平之内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表决同意。本议案的审

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

明)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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