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
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
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 9 万元。
2、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
总经理 70-75 万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5-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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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
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
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的行业
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上述年度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
告》。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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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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