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10 号),主
要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集团)因与执行人华融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其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2,000 万股及孽息已经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
限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
截止目前, 柳化集团共持有公司 125,083,44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1.32%,此次股份冻结后,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的数量为 2,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
目前,该事项暂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柳化集团作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方
之一也正就此事与相关当事人及执行人进行协商沟通,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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